(一)工作流程:
1、再生障碍性贫血、淋巴瘤、血友病患儿监护人填写《辽宁省红十字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可登陆省红十字会网站下载),到县(市、区)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县、市、省级红十字会各保留一份备案):
(1)申请人户口薄、家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血液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住院病案首页(加盖病案专用章);
(4)申请人骨穿检查报告复印件(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申请人提交);
(5)申请人病理报告复印件(患有淋巴瘤的申请人提交);
2、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初审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递交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市级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统一递交省红十字会审批。省红十字会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求助申请。
(二)服务内容
1、辽宁省红十字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是为救助贫困家庭的血液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辽宁省红十字救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贫困家庭患有血液病的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申请对象
(1)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患有血液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儿童以及省红十字会认为确有特殊情况应予资助的血液病儿童。
(2)资助病种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淋巴瘤、血友病、白血病。
文章依据《辽宁省红十字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